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一、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该怎样催讨其所负的债务
1.债务人失踪后,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,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,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;
2.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,讨回债务,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。
《民法典》第四十三条
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,维护其财产权益。
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。
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
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债务人可以转让债务吗
可以,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。
1.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,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。
2.债务转让中,被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移转性。
3.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。
4.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五十一条
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,应当经债权人同意。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,债权人未作表示的,视为不同意。
三、起诉债务人法院多久会受理
法院一般在七日内受理。提醒您,前提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1.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
2.有明确的被告;
3.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
4.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六条
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。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,必须受理。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立案,并通知当事人;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,不予受理;原告对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诉。
东明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,是黄河入鲁第一县,东临菏泽市,东南与曹县搭界,南与河南省兰考县接壤,西和北与河南省长垣县、濮阳市毗邻,缘黄河北流之势,当豫鲁两省之交,素有“三省通衢”之称。总面积1369.8平方公里,总人口74万人(2003年),以汉族为主,也包括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。东明县地处鲁西南平原,全境系黄河冲积平原,地势平畴百里,一望无垠。地形由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,海拔为54.5~66.5米。黄河沿县境西部,南北流向,折而向东,流经县境62公里;河床普遍高出黄堤背河地面3米左右,故有“悬河”之称。人工排水河道如东鱼河西支、东鱼河北支、洙赵新河等,均源于本县,注入南四湖。因此,全境除黄河滩区251平方公里为黄河流域外,其余属淮河流域。东明县属北温带季风性大陆气候,一年四季气温差别明显。春天温和干燥,风多雨少;夏季炎热潮湿,雨多温高;秋季天高气爽,昼热夜凉;冬季寒冷多风,时降瑞雪。1月份最冷,最低气温-15℃;7月份最热,最高气温为38.8℃;年平均气温13.7℃。日照5月份最多,为262小时;11月份最少,为180小时;年平均日照2587小时。年降水量630毫米左右;无霜期最长242天,最短192天,平均为215天。这样的气候,适宜小麦、玉米、高粱、大豆、花生、棉花、瓜果、林木等温带植物生长。